根据潮州市潮州影剧院申请和《广东省定价目录(版)》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5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拟订了潮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地下智慧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拟),具体标准如下:
序号
车辆类别
收费标准
备注
一、
小型汽车
如连续停放24小时以上,以每24小时为一计费周期,按上述对应时段标准累加计收。
首2小时内(含免费时段)
5元/辆
超2小时后每小时(不足小时按小时计)
3元/辆
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限价
30元/辆
同一号牌小型汽车每自然月最高限价
元/辆
二、
摩托车
2元/次·辆
当天停放时间跨过凌晨后按对应对标准加收倍收取,如连续停放按实际天数以每天一次的对应收费标准累加收取。
说明:、对停车不超过5分钟;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2、挂绿牌的新能源汽车,计时停车费按5折收取(24小时及月最高限价保持30元、元不变)。
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在年6月27日前将意见反馈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
市发改局(价格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