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人才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为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规范有序及科学公正,确保应考尽考,确保平安研考、健康研考,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号)、《关于做好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广泛调研、因校制宜,在统筹考虑做好疫情防控和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的前提下,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指导思想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强化责任、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科学选拔,确保我校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健康有序进行,切实提高我校硕士研究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水平。

二、复试及录取工作原则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江苏省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和坚持“一个统筹”、“三个确保”的总原则,即统筹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招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安全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确保公平性;精心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确保科学性,保障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高质量完成。

三、复试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统筹、组织、监管等工作,总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和考试安全工作。研究生处负责做好招生考试整体管理和监督工作。校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

(二)学校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和党校办、纪委、宣传部、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后勤保障处、保卫处、研究生处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建立快速发现、快速上报、快速研判、快速处理的应急处置机制。

(三)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复试具体组织工作,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实施细则,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培训,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受理本学院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各学院根据实际需要按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具体工作。每个复试小组设秘书1-2名,负责复试考务工作。

四、招生计划、复试合格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一)招生计划。教育部下达我校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为名(全日制学术型名,全日制专业学位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90名),其中接收推免生45名(全日制学术型1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35名)。

(二)复试合格分数线。我校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合格分数线为:外语40分(西方音乐史方向和外国美术史方向为45分)、政治40分、业务课一90分、业务课二90分,初试总分分。

(三)复试名单。我校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行。在专业方向上线人数充足的前提下,学术型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专业学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不足上述比例的专业方向按实际过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进入复试考生的具体名单详见研究生处网站公告。

五、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拟于年4月6日—4月12日进行。具体各专业方向复试时间详见各学院复试工作细则,请考生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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