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

为加强对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有效保障培训课程预付费安全,切实维护行业和学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市场规范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课程预付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

征集时间:截至年6月8日,来信来函以邮戳时间为准。

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shichang1chu

whlyj.beijing.gov.cn;

二、来信来函通信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联合印发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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