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教育局发布
《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年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
《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年漳州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文章后方附招生政策全文)
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
对部分学校招生范围和
招生计划做出重大调整
日前,漳州市教育局发布《年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部分学校招生范围调整
根据《意见》,漳州立人学校(小学部)、漳州正兴学校(小学部)2所市直学校,招生范围由原来面向全市招生调整为面向芗城区户籍(含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龙文区户籍招生。漳州新城学校、漳州光华学校为芗城区教育局审批,招生范围由原来面向全市招生调整为面向芗城区户籍(含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招生。漳浦立人学校为漳浦县教育局审批,招生范围由原来面向全市招生调整为面向漳浦县户籍(含古雷开发区户籍)招生。
部分学校招生计划调整
漳州正兴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由年的人调整为年的人,漳州立人学校、漳州正兴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由年的各人调整为年的各人,漳州实验中学招生计划由年的人调整为年的人。
此外,《意见》还规定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签订协议、信息登记、委托培训机构、组织校考等任何形式组织进行学生报名。
今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
与往年相比有何异同
一起来了解一下
▼
不同点
01招生学校有所变化
增加漳州一中古雷港分校自主招生资格,允许其今年面向古雷港区自主招生50人。
02个别学校招生范围有所改变
龙海一中为福建省首批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从年起,龙海一中自主招生范围由原来面向龙海区招生扩大到面向芗城区(含六个街道办事处)、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台商区、高新区、招商局开发区等七个区招生。
03大部分学校招生计划有所减少
除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和原有自主招生规模低于20(含20)人的学校今年自主招生计划数延续去年规模不变外;其他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均核减到原来的90%(小数部分四舍五入取整数),民办学校以集团内所有学校为单位捆绑核减到原来的90%。
相同点
01特招生由学校自主招生
由学校自主制定保送生招生方案和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招生学校按规定时间自行组织特招生报名、测试和录取。除了自主招收的特招生名额(每校不超过人)外,全市其余的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都分解到每个县(区),以县(区)为单位,在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上,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
02自主招生录取时间安排在中考结束后进行
全市统一安排在6月28日-7月2日之间,由招生学校确定具体日期。
03各校所招收的特招生必须签订《承诺书》
坚持“一生一录”原则,每位特招生只能录取一所学校,为防止出现“一生多录”问题,要求各校所录取的特招生必须签订《漳州市普通高中特招生自主招生录取学生承诺书》,明确自愿且唯一报考录取本学校,未签订承诺书的学生不得录取。承诺书作为向市教育局提供核准确认录取的依据之一。两校以上重复录取的学生将取消该生当年特招生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04招生测试内容与往年基本相同
保送生要特别注重选拔数学等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要全面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考查学生体质健康和心理素质等情况;体育艺术特长生要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并全面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全市所有普通高中特招生都必须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组织的中考,并且中考投档分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线,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年
全市一年级、初中、高中
招生政策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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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
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招生原则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依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立足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户籍制度改革、租赁住房改革试点等,调整和优化中小学布局,确保新增人口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严格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同一平台、同时报名、同种录取方式(电脑随机派位或划片就近入学),分期分批录取,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行为。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二、招生范围全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都须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我局确定的招生范围(见附件1、2)进行招生,公办学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科学确定招生范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县(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在学校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教育局的,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适当跨县(区)招生。
三、招生计划严格落实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只减不增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超过15%的县(区),要坚决压减至15%以内;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未超过15%的县(区),要严格做到只减不增。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和学校实际的办学条件,统筹编制并下达所属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年度初中一年级和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要严防产生新的大班额和大校额。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要按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台胞子女凭台湾居民居住证向居住地所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就近入学。市直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市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网上报名,见附件3),其它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其所在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其中有承担划片就近入学任务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明确划片就近入学的具体招生计划,其余招生计划列入管理平台统一报名,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具体招生细则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应明确招收本县(区)和外县(区)的初一年级、小学一年级具体招生计划数,分区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区域间适当调整(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各县(区)教育局必须于年5月23日前将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局备案,电子稿发中教科邮箱:y
.2.漳州市民办小学名单(18所)
3.年漳州市直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网上报名,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4.年漳州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回乡生)登记表
5.年漳州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回乡生)汇总表
6.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录取办法
7.年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优待照顾对象登记表
8.年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优待照顾对象汇总表
9.年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安排表
《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综〔〕88号)
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漳州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我市全面落实中考中招改革做好普通高中特殊类型学生自主招生(简称特招生,下同)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年开始,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原有的保送生、体育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全部纳入自主招生范畴。今年全市普通高中特招生人数严格控制在招生计划总数的5%左右。各普通高中学校特招生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以内,经我局或省教育厅确认的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校,可适当放宽至15%(但不超过人)。今年原则上不新增特招生招生学校,各校特招生具体招生计划见《年漳州市普通高中特殊类型学生自主招生计划安排表》(附件1)。各校保送生、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若未完成,剩余指标取消,其中体育艺术特长生不得调整录取保送生。
二、招生时间
年,全市统一安排在6月28日—7月2日进行招生录取(含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学校确定具体日期,并自行组织招生。
1.上报保送生录取名单。7月6日前各校将保送生录取名单信息表(附件2)上报市教育局核准。
2.上报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名单。7月13日前各校要完成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公示。7月15日各校将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局核准。经核准同意的特招生名单,由我局统一向社会公布。凡被我局公布的各校特招生将不再参加中招投档录取。
三、招生办法和程序
(一)制定招生方案由各校制定特殊类型学生自主招生方案,招生对象要明确保送生、体育艺术特长生(细分到具体专业项目)招生计划数和具体要求。
1.保送生招生方案。方案内容必须含学校特色创建目标任务、基础能力、主要措施、招生人数和范围、招生办法等,在自主招生选拔时,要全面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考查学生体质健康和心理素质等情况,严禁单纯以学业成绩作为唯一录取标准;要特别注重选拔数学等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鼓励面向农村地区开展“圆梦班”等自主招生项目。
2.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各校应制订详细的特长生招生方案(附件3),内容应包括招收对象、范围、类别、计划招生数、报名条件、报名办法、专业测试时间和内容、录取依据、录取办法(录取程序)、公示和举报办法等,要全面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考查学生体质健康和心理素质等情况。应明确专业测试最低合格线和中考成绩最低控制线要求,考生达不到专业测试最低合格线和中考成绩最低控制线要求的,不予录取。各校制定的特殊类型学生自主招生方案必须于5月2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经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经核准后的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未及时上报的学校将取消自主招生资格。我局将于5月底前将批准的学校自主招生方案汇总后报送省教育厅基教处备案。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年,全市普通高中特招生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1日—15日,具体时间由学校自行确定。各校应在校园网站上开设网上报名平台,实行网上报名,或指定本校具体场所,作为现场报名,为学生提供方便。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考生均需到报考学校填写《漳州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登记表》(附件4)相关信息,并提供证明材料。报名结束后,学校要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包括优先录取的免试优秀运动员考生名单。审核内容包括户籍、学籍、年龄、身体条件、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等级证书等标志性成果。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等级证书等标志性成果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学校公章。审查合格者在报名截止后5天内,市直中学报我局中教科进行审核确认,县区中学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中教股进行审核确认,并在本校校园网、公告栏等进行公示。
优先录取的免试优秀运动员考生为:根据漳州市教育局、漳州市体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小学校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特招工作的通知》(漳教体〔〕号)规定,凡属我市户籍在校就读的应届中小学生在相应学段,获国家级(含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个人前六名或集体前六名主力队员;或者获省级(含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体育竞赛个人前三名或前三名主力队员,予以优先、免试录取。优先录取的免试人员数原则上应计入学校的特长生总招生计划,体育特别优秀的学生(特指国家一、二级运动员和国家、省集训队运动员等)经过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不占招生计划。
(三)招生测试内容
1.保送生测试内容。考试内容应注重初中阶段所学学科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特别注重考核数学等基础学科,并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由各校自行组织命题。
2.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内容。根据各校确定的专业及向社会公布的本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相应专业测试要求进行测试。专业测试结束后,招生学校要在学校网站和公告栏中及时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全面公示专业测试成绩、考生的获奖情况、标志性成果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按考生序号顺序,不公示名次。优先录取的免试名单及其运动员等级、获奖情况等标志性成果同时一并公示。未经公示的学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招生录取办法。各校必须根据招生方案进行择优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录取专业测试和中考成绩“双上线”学生,在中考成绩合格(根据各校招生方案公布的成绩要求,但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线)基础上,按照招生计划依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公办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要先录取免试优秀运动员考生,剩余名额再招收公开考试考生。坚持“一生一录”原则,每位特招生只能录取一所学校,为防止出现“一生多录”问题,要求各校所录取的特招生必须签订《漳州市普通高中特招生自主招生录取学生承诺书》(附件5),明确自愿且唯一报考录取本学校,未签订承诺书的学生不得录取。承诺书作为向市教育局提供核准确认录取的依据之一。两校以上重复录取的学生将取消该生当年特招生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各校应根据《年漳州市普通高中特招生自主招生时间安排表》(附件6)做好今年特招生工作安排。
(五)学籍建档各校经市教育局核准并公示确认的特招生自主招生录取名单,作为本校高一新生学籍接续建档的依据,其它学校都一律不准给予招生录取。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确认的各普通高中学校特招生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正式招收的学生接续电子学籍档案,对未经市教育局确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审核通过。全市所有普通高中特招生录取的学生都必须再参加当年全省统一组织的中考,并且中考投档分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线,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各校不得录取未在我市报名并参加中考的学生,未参加中考的学生不给予初中毕业认定。市教育局将每年组织对各校特殊类型学生自主招生录取情况和办学成效进行考核,违规招生或办学成效低下的学校,将从下一年度起逐年减少特招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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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年漳州市普通高中特殊类型学生自主招生计划安排表
2.漳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收保送生录取名单信息表
3.年漳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
4.漳州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登记表
5.漳州市普通高中特招生自主招生录取学生承诺书
6.年漳州市普通高中特招生自主招生时间安排表
《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漳州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漳教中〔〕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