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奥斯汀的婚姻观这是一个很多人都感兴趣的话题,这篇文章是从《傲慢与偏见》四组婚姻关系中来探析简奥斯汀的婚姻观的。这部小说反映了作者自己独特的婚姻观:一定的经济条件是婚姻幸福的物质保障,爱情是婚姻幸福的基石。本文就小说中不同婚姻状态分析婚姻与爱情,经济之间的关系。
1、彬格莱夫妇:贤德之爱的婚姻
发乎情,止乎礼;始于一见钟情,终于矛盾抉择。从这一对恋人可以看出作者所持的婚姻选择观是:美貌与贤德并存,礼貌与财产并重。也就像作者自己说的一样:“婚姻生活是否能幸福,完全是个机会问题,一对爱人婚前脾气摸得非常透,或者脾气非常相同,这并不能保证他们俩会幸福。他们总是弄到后来距离越来越远,彼此烦恼。你既得和这个人过一辈子,你最好少了解他的缺点。”这段话正是对吉英和彬格莱婚姻幸福的肯定,在吉英眼里看不到别人的缺点,从来不说别人的坏话。如果说吉英的美貌让彬格莱一见倾心,那么她的那份贤德就是促成他们婚姻的决定因素。健康的婚姻中最重要的是什么,我觉得重要的因素有很多,但是最不能缺少的就是和谐与宽容。然而,让每个家庭都做到和谐、快乐、美满、幸福又谈何容易?列夫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开篇就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的确是这样,除此之外,幸福与不幸福,就看你对幸福的理解了。婚姻虽然是一匹烈马,但智慧女人却能驾驭有术。她们在婚姻中巧妙化解矛盾,理智地弥合情感裂纹,潜心修炼自己的情商、智商和财商,让自己尽享爱的甜蜜!
2、达西夫妇:心灵之爱的婚姻
司汤达在《红与黑》中的爱情观分类,包括"肉体之爱"、"趣味之爱"、"虚荣之爱"、"激情之爱"其中激情之爱是心灵之爱,我觉得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爱情就是心灵之爱。他们的婚姻也是基于此的,是最理想的婚姻。
16至18世纪英国上层阶层的择偶标准一直没有多大的变化,注重婚姻的物质基础,强调门当户对,但是并不否认爱和感情是婚姻的前提。历史学家埃里克卡·尔森考察了英国都泽时代城市及乡村民间的婚姻状况,肯定地认为:“爱是至高无上的。”麦克法伦的研究也表明,至少从16世纪以来,爱或感情在人们的婚姻生活中占比较重要的位置。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姻是《傲慢与偏见》中最美满、最成功的理想婚姻,二人的结合是真正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之上的。伊丽莎白在贝内特家中排行老二,她虽然没有简那么娇好的面容,却也出落的亭亭玉立。更难能可贵的是她不但聪明伶俐,活泼可爱,而且还有如出污泥而不染的白荷,有着丰富的个性和内涵。伊丽莎白认识到了当时社会上以财富和社会地位来谈婚论嫁的风气,自己最好的朋友的婚姻也不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之上,但她并没有迷失自己,而是选择继续勇敢地追寻自己的爱情。正是伊丽莎白的这种不凡的谈吐和高贵的情操吸引了达西,让达西对她渐生爱意。这也体现出英国的传统的择偶观念,因为在美貌、血统和财富之外,社会上层也一直注重性格和美德。一直以来,英国的行为指导书和民俗都强调一个人的内在品质和婚姻中的重要性。
3、柯林斯夫妇:财产之爱的婚姻
在《傲慢与偏见》中,金钱和爱情婚姻往往是形影不离,难分难舍的。小说里人们谈婚论嫁时总少不了金钱的影子,而阐述金钱对于婚姻的选择,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柯林斯牧师和夏洛特·卢卡斯的结合了。柯林斯选择夏洛特做自己的妻子,显然不是因为爱上她,在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就已经详细阐述了他要结婚的理由:“第一,我认为每个生活宽裕的牧师(像我本人),理当给教区在婚姻方面树立一个榜样;第二,我相信结婚会大大增进我的幸福;第三—这一点或许应该早一点提出来,我有幸奉为恩主的那位贵妇人特别劝嘱我要结婚。”因而当柯林斯像伊丽莎白求婚遭到拒绝后,他毫不犹豫的把结婚对象转向了夏洛特小姐。柯林斯急着结婚,并不是出于个人需要,只是在完成他所崇拜的德布尔夫人(达西的姑妈)布置的一项任务,只要结婚了就算完成了任务。至于结婚对象是谁,对她是不是有感情这些并不重要。而且夏洛特小姐还算是贵族出身的小姐,也算是门当户对,这就已经足够了。柯林斯这个人并不懂得如何去爱和经营婚姻,他看上去有些笨拙可笑,缺少男子汉气概但又很自负。
贵族的婚姻很大程度上要服从家庭的利益,他们非常注重婚姻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对于许多处于经济困难的贵族来说,尤其如此。因而,属于破落贵族家庭的夏洛特没有多少可观的嫁妆,也无法攀高求贵,被迫嫁给柯林斯实际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而且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这也是一个以男性为中心的时代,男女不平等,妇女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下。法律规定,女性不拥有财产继承权,家庭生活被认为是最适合妇女的天地。妇女要生存,要获得生活上的保障和“财政保证”,婚姻是捷径也是唯一的途径。这就导致了当时的婚姻不仅仅是作为爱情的归宿,还会是“谋生”的手段,也就难免出现一些看似荒唐的事。“并且,马克思(和贝尔)曾说,妇女在和男人的关系中的地位使我们可以判断出一定特定社会自由和不自由的程度。
夏洛特是何等聪明的女子!她早就看出了柯林斯先生既不通情达理,又不讨人喜欢,同他相处实在令人厌烦,而且他对她的爱也一定是“镜花水月”。但是她还是选择了他做丈夫,因为夏洛特选择的这种婚姻,总归是女人最适意的保险箱,能确保她不至于挨冻受饥,也不用担心丈夫变心,至于婚姻幸福与否则就要放到次要位置了。所以在伊丽莎白拜访朋友的时,发现“柯林斯先生有时说些让夏洛特实在难为情的话”“夏洛特一般总是明智地装作没听见。”而且夏洛特也并不把他放在心上,单独带妹妹和伊丽莎白参观住宅,而且她也非常高兴。似乎如果柯林斯不存在,就真有一种舒适的气氛。这就是夏洛特和柯林斯的婚姻,很显然成就这段婚姻的关键就是金钱。对柯林斯来说,这样的生活让他很满足,婚姻的“目的”也已经实现。而夏洛特“用什么手段驾御丈夫,有多大的度量容忍他,不得不承认,事情处理得相当不错。”这样的一种靠金钱财富维持的婚姻虽然并不完美,但毕竟也是一种婚姻。在这桩婚姻里,夏洛特和柯林斯之间是没有温暖和幸福的感觉的,只是枯燥平淡的生活着。也许只有当他们孕育出下一代时,彼此才会产生一种爱—对下一代的爱,对孩子的关心呵护,到那时他们的婚姻也许便不这么乏味。奥斯丁并不欣赏这样的婚姻,透过文字可以感觉到她对这种婚姻的嘲讽之意。但以我们现代的视角来看,夏洛特做出这样的选择,也是迫于现实的无奈呵。岁月不留人,对她这样一位老姑娘来说,有一个归宿似乎才是最重要的。我们当然不会赞赏夏洛特的选择,但能否试着对她多一分的理解和宽容呢?
4、班纳特夫妇:从一而终的婚姻
班纳特夫妇是书中唯一一对相伴到老的夫妻。他们俩性情迥异,却也能相伴到老。这也就给全书的婚姻观定了一个基调:对待婚姻要忠诚,要从一而终。
班纳特夫妇当初因为美貌和情欲结合,婚后他们的感情并不像期待的那么好,他们很多时候都无法沟通,每当这种尴尬的局面发生时班纳特先生就躲进书房了,剩下班纳特太太一个人在那里叹息脆弱的神经了。班纳特先生属于贵族,他有贵族的风度,而夫人却缺少,她举手投足之间都透露着粗俗。这样两个人生活在一起可交流的话题太少了,感情也就淡了,但是他们依然生活在一起,而且相处的很和谐。“她有时候神经衰弱,经常大惊小怪,这也许是她丈夫的幸运,否则他就无法享受这种稀奇古怪的家庭幸福了。”谁又能说他们是不幸福的呢?
班特纳夫妇的婚姻,虽然基于美貌和情欲,但是他们的婚姻又和丽迪雅与韦翰的婚姻不同,他们两个自食其力,财产虽然不太丰厚,但是也算的上小贵族。而且班特纳先生有贵族的气质和绅士的风度,这比韦翰就好太多了,他既保留着自己的气质和风度,也迁就着妻子衰弱神经。和自己的妻子不能有知己的交流,但是他可以躲在书房里,与书为伴,韦翰没有这样的气度,更没有这样的修养。虽然,他们的婚姻有很多的不足,但是因为有班特纳先生,所以不幸之中还是有一幸的。而且,作者的重点不在班特纳夫妇的婚姻上,他们的婚姻,作者唯一想要表达的就是:从一而终。
二、永恒的话题:追求美好婚姻
前面四对的婚姻生活都才刚刚开始,都只是对婚姻的选择。选择之后,尊重自己的选择,相信自己的选择,从一而终。所以面对婚姻时的选择就极其重要了。简奥斯汀把重点也放在了前面的三对婚姻,班特纳夫妇的婚姻仅仅一笔带过而已。
班纳特先生娶的那位太太既缺少教养又容易神经衰弱、大惊小怪,而且有一群很低下的亲戚,对班纳特先生来说都是不幸的,但同时他又享受着这种稀奇古怪的特有幸福啊。他从来不会埋怨自己的夫人,不会抛弃她,也没有嫌弃她的亲戚。这种只享受幸福的幸福观于谁谁不会幸福呢?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谁又能说哪个长哪个短呢?
而对于金钱主导婚姻这一观念,奥斯丁是持批判态度的,但是她没有以社会批评家的身份揭露社会的本质,也没有采用激进艺术家的极端手法。她的讽刺既辛辣又轻松诙谐,既深刻又流畅自然。通过几桩婚姻的描写,她揭露了当时社会中金钱利益在婚姻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人的感情会受到它的控制。对于夏洛特和柯林斯充满了现实色彩的婚姻,作者也是不赞成的。不过通过描写,我们也认识到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人的感情不得不服从于金钱的无奈(其实在当今社会又何尝不是如此?)。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姻无疑是“奥斯丁推崇的婚姻模式。”在书中作者不仅给了两人一个幸福美满的结局,并强调了通过这桩婚姻,使许多人都发生了改变,如贝内特太太,后半辈居然变成了一个通情达理,和蔼可亲,见多识广的女人。尽管奥斯丁塑造的这桩婚姻带有一些理想主义的色彩,世界上不可能有十全十美的事情。
结语:
婚姻生活中的两个人就像是时时刻刻地在照着镜子。镜子外的他或她看见镜子中的她或他,或妩媚迷人,或潇洒伟岸。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等到两人都已鹤发童颜,仍互带微笑地挽着对方的手,看着彼此的满是皱纹的脸庞,心中仍涌上无限爱意。这种相看两不厌的情景,我想如果没有千锤百炼的功底,恐怕难以抵达这婚姻的最高境界吧。让我们学会相信爱情,这样才会久远,才不会朝花夕拾,昙花一现。真正的爱情是一种亲情、友情的结合体,爱情并不代表此刻和过去,而是此生此世,白头偕老,地老天荒。“婚姻是什么”是“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这是我骨中之骨,肉中之肉”?是“一场战争,男人和女人征服和反征服的永无止境的战争”?还是“爱情的坟墓”、“法律认可的性关系组合”、“共同生活长期互助小组”,亦或培根所说青年时代的情人,中年时代的伴侣,暮年时代的守护生活在漫长而巨大的社会转型之中,如何保持婚姻价值观不倾斜、不变形?一位专栏作家说得好:那些看似正常主流而又无趣的,其实是经过千百年验证过的性价比最高的生活方式。我相信这是有道理的。最后,希望大家能够保持正确的婚姻价值观,享受婚姻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