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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临沂艺术学校
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年临沂艺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临沂艺术学校创建于年,属于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河东区相公街道科创城片区,占地亩,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在校生规模余人。学校主要设置舞蹈、音乐、美术、幼儿保育、戏剧表演、旅游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建校47年来,学校秉承“崇德守信博学精艺”的校训,先后为社会培养输送了上万名文化艺术类人才。
二、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35周岁(年5月4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40周岁(年5月4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年5月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八)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九)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年临沂艺术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岗位计划》(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慎重选择。
1.网上报名时间:5月4日9:00—5月7日16:00。
2.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5月4日9:00—5月8日16:00。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临沂艺术学校网站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