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设计
环境设计(本科学制四年艺术学学士)
一、培养目标
面向国家发展战略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旨在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立足京津冀、面向全国。秉承环境设计专业特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素质与能力培养为导向,以协同创新与协同育人为引领,遵循“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艺术设计学科的基本原理、基础知识,以及环境设计专业知识体系,在艺术环境设计机构及其它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空间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城市公共设施设计、城市环境与社区景观设计、园林设计、乡村民宿与景观设计、展示设计、软装设计等,具有较强的持续提升自我实践和创新能力、团队精神和一定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设计创新思维意识,能清晰地表达设计思维;能在综合把握环境的功能、空间、材料、结构、外观、尺度、施工工艺和市场需求诸要素的基础上,运用改进性和创新性设计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对室内外环境进行合理化设计,具备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室内外环境设计工程中遇到的设计、施工与管理等方面问题的基本能力。
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在毕业时,通过本科阶段的培养和训练,能够获得下列知识、能力和素养:
要求1:知识要求
要求1.1要求具备基础的艺术素养,掌握室内外环境艺术设计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专业设计与实践的基本能力;
要求1.2掌握环境设计专业知识,熟悉和掌握各种装饰材料及工艺在设计中的应用,同时具有传承“工匠精神”的手工工艺技能。
要求2:能力要求
要求2.1有一定的设计创新思维,熟悉室内外环境设计的程序与方法,能清晰地表达设计意图,掌握设计创意、表达、沟通、加工的基本方法;
要求2.2掌握环境设计理论知识,培养环境设计的思维方法,并具备较强的空间表现能力,能用草图、图纸、模型、效果图和计算机图形技术生动、准确地表达设计意图,熟悉材料及加工工艺,具备综合运用CAD、SU、3DMAX、Photoshop等软件及先进的数字媒体技术手段进行室内外环境设计的基本能力,同时,还需具备运用文献、以及语言手段进行设计沟通及学术交流的能力;
要求2.3在综合把握环境的功能、空间、材料、结构、外观、尺度、施工工艺和市场需求诸要素的基础上,对环境进行合理的改进性设计和创新性设计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调用的能力,具备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室内外环境设计工程中遇到的设计、材料、施工与管理等方面问题的处理能力,能基本胜任专业领域内一定设计项目的策划、创意、组织及实施。
要求3:素质要求
要求3.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拥有优良的道德品质,以及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团体合作意识。
要求3.2在文化素质上具有较好的中国传统文化素养、传统文学艺术修养,并具有现代意识、人际交往意识。
要求3.3能够根据实际问题进行自主学习,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具备创新意识能够进行创新设计,并具有一定的专业视角的国际视野观和敏锐的时代意识,同时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管理能力。
三、主干学科主干学科:艺术学、设计学
四、主要课程
住宅空间室内设计、商业空间室内设计、办公空间室内设计、展示空间设计、住宅景观设计、公园景观设计、商业景观设计、城市公共设施设计、无障碍设计等。
五、主要实践环节
专业写生、手绘速写效果图实践、设计软件实践、项目设计实践、综合设计实践、专业考察、毕业设计。
六、学制及授予学位
学制: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七、毕业学分要求本专业学生至少应该修满学分,其中必修课程(含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践教学环节)修满学分;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专业限修课、第二课堂)至少应该修满22学分。毕业设计(论文、专题综述、作品设计制作说明书)符合规范,答辩合格。
文字编辑/张清雅,赵露羽,陈思雯
艺术与设计学院媒体中心荣誉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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