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全民艺术普及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渭南市群众文化艺术培训学校在艺术培训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共创、共建“阳光美育”全民艺术普及服务品牌联盟,建立长效机制使我市的青少年艺术培训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动“渭南市第三届‘阳光美育’青少年文化艺术培训基地”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渭南市城区范围内的青少年(少儿)文化艺术培训机构
二、推荐类别
器乐、舞蹈、书法、绘画、综艺、口才、声乐、曲艺等
三、推荐条件
1.办学资质健全,手续完备,在机构所属地连续办学三年以上。
2.教学体系(组织机构、教学方案等)完善,师资力量专业、社会形象良好。
3.拥有固定的教学场所,具备一定规模,能提供良好的配套服务,环境整洁。
4.管理运营良好,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无安全隐患或事故发生。
5.第一、二届“阳光美育”青少年文化艺术培训基地成员单位优先。
四、推荐程序
1.自主申报:年10月25日--年11月20日
2.资料审核:年11月20日--年11月30日
3.实地考察:年12月1日--年12月11日
4.授牌命名:年12月12日—年12月20日
经考核选定具备条件的申报单位,由渭南市文化艺术中心命名为“渭南市‘阳光美育’青少年文化艺术培训基地”,并予以授牌。
授牌有效期: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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