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始建于年,建有千佛山和长清两个校区,是目前独立设置的公办艺术院校中唯一一所设计类大学。现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社区艺术教育和高中美术教育等多层次办学格局。设有视觉传达设计学院、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工业设计学院、服装学院、造型艺术学院、现代手工艺术学院、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应用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公共课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艺术与设计实践教学中心、创新创业学院(淄博陶瓷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15个教学单位。建有博物馆、美术馆,设有中国民艺研究所、设计策略研究中心、艺术人类学研究所等研究机构等研究机构。编辑出版学报《设计艺术》、校报《山东工艺美院报》。建有学校网站及“设计中国”等专业网站。学校是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单位、山东省首批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工程建设单位、山东省—年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文化创意产业与智能制造设计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单位。学校高度重视学科建设。学科设置涉及艺术学、文学、工学、管理学4个学科门类、11个一级学科,构建了以设计学为主导、美术学为基础、相关学科为支撑、传统工艺美术为特色的学科专业布局。设计学为山东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设计艺术学、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为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其中设计艺术学为山东省特色重点学科。设计艺术学、艺术学为“泰山学者”岗位。艺术学理论、设计学、美术学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设计、美术为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学科领域。学校坚持“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学校建有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山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艺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6个专业被列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服装设计与工程等12个专业被列入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专业群为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学校坚持立德树人,以“为人民而设计”为使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并不断优化设计教育“创新与实践教学体系”,努力培养具有“科学精神、人文素养、艺术创新、实践能力”的创新型应用设计人才。学校打造高素质师资队伍。教师中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央联系的高级专家、中国文化名家暨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山东省教学名师、齐鲁文化英才等。同时聘有国内外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及“六艺学者”特聘教授。学校科研及创作成绩突出。建有“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传统手工艺研究基地”,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环境艺术设计综合实验室”等科研平台。近年来,学校承担、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研究项目;参与或主持“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手艺农村”等项目;师生在历届“全国美展”中获金奖、银奖、铜奖等多项奖励,在德国红点概念设计大赛、德国IF国际设计竞赛、美国弹力方程式国际设计锦标赛(简称“FE”)等国际设计大赛中成绩优异。学校服务社会成果丰硕。近年来,学校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完成北京奥运会官方海报设计、第十一届“全运会”视觉形象系统设计、韩国丽水世博会山东活动周、中国(深圳)文博会山东展区等设计施工运营工作,完成山东区域发展战略主题展、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世博会中国馆山东活动周等系列重点设计项目;先后主持完成了上海世博会山东馆设计,上合青岛峰会艺术创意设计,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国庆招待会”和成果展览设计等一系列标志性重大设计任务,承办十三届全国美展艺术设计展区工作,为艺术设计事业和设计教育搭建交流平台,不断树立学校服务国家和社会的新标杆,铸就“设计服务社会”的大学品牌。学校与山东省十余地市人民政府及中国国家博物馆等机构,浪潮集团、海尔集团等知名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全面开展工业设计、城市规划、文创产业等重点项目合作和智库服务,取得积极成果。学校设有山东省文化创意产业“金种子”孵化器,不断完善专业人才培养、创意设计研发、区域经济与文化服务一体化的产教融合发展机制。学校实施开放办学战略。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机构)建立了广泛的教育合作和国际学术交流关系,与多所大学签订了交流与合作协议,依托丰富的国际合作资源拓展了一系列境外教育合作项目。学校于年加入国际设计艺术院校联盟(CUMULUS),年加入国际设计理事会(Ico-D),并作为成员举办联盟会议和教育交流活动等。近年来,举办了“中国(济南)当代国际摄影双年展”、“中国国际大学生设计双年展”、“国际艺术院(校)长高层论坛暨艺术学泰山学者论坛”、“泰山学术论坛—艺术学专题暨‘新型城镇化与传统工艺保护发展’国际论坛”、“第二届国际公共艺术奖济南学术研讨会”等重大展览和学术研讨活动,深化学术文化交流,不断扩大学校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学校秉承“天工开物,匠心独运”的校训精神,围绕设计艺术教育特色,切实担负起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的大学使命,为“设计服务社会,设计引领生活”持续奋进。
Part1
学校概况
学校头衔:是目前全国独立设置的公办艺术院校中唯一以设计艺术为主体的大学
考研难度:★★★★
学校是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30个本科专业和设计学、艺术学理论、美术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培养单位。
Part2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Part3
招生专业目录
Part4
参考书目及考试题型
艺术学理论
中外艺术史、艺术概论
01—06方向:
1、《中国美术史教程》(增订本),薄松年等编著,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年版。
2、《西方美术史教程》,李春著,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年版。
3、《中国美术简史》(新修订本),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史系中国美术史教研室编著,中国青年出版社,年版。
4、《外国美术简史》(彩插增订版),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美术史系外国美术史教研室编著,中国青年出版社,年版。
5、《艺术学概论》(第五版),彭吉象著,北京大学出版社,年版。
6、《现代艺术学导论》,陈池瑜著,清华大学出版社,年版。
美术学
中外美术史一、美术学原理
01—02方向:
1、《中国美术史教程》(增订本),薄松年等编著,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年版。
2、《西方美术史教程》,李春著,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年版。
3、《中国美术简史》(新修订本),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史系中国美术史教研室编著,中国青年出版社,年版。
4、《外国美术简史》(彩插增订版),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美术史系外国美术史教研室编著,中国青年出版社,年版。
5、《艺术学概论》(第五版),彭吉象著,北京大学出版社,年版。
6、《美术概论》,邓福星著,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年版。
中外美术史二、美术概论
03方向:
1、《中国美术简史》(新修订本),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史系中国美术史教研室编著,中国青年出版社,年版。
2、《外国美术简史》(彩插增订版),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美术史系外国美术史教研室编著,中国青年出版社,年版。
3、《美术概论》,邓福星著,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年版。
中国书法史、美术概论
04方向:
1、《中国书法风格史》,徐利明,河南美术出版社,年版。
2、《二十世纪中国书法史》,于茂阳、郑培亮、刘宗超,河南美术出版社,年版。
3、《美术概论》,邓福星著,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年版。
设计学
设计艺术史一、设计艺术原理
01—05方向:
1、《工艺美术概论》,李砚祖著,山东教育出版社,年版。
2、《中国工艺美术史》(修订本),田自秉著,东方出版中心,年版。
3、《外国工艺美术史》(第二版),张夫也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年版。
4、《现代设计艺术史》,潘鲁生主编董占军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年版。
5、《设计艺术学概论》,唐家路等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年版。
设计艺术史二、设计艺术概论
06—12方向:
1、《中国工艺美术史》(修订本),田自秉著,东方出版中心,年版。
2、《现代设计艺术史》,潘鲁生主编董占军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年版。
3、《设计艺术学概论》,唐家路等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年版。
艺术设计(初试)
设计艺术史二、设计作品评析
01—07方向:
1、《中国工艺美术史》(修订本),田自秉著,东方出版中心,年版。
2、《现代设计艺术史》,潘鲁生主编董占军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年版。
3、《设计艺术学概论》,唐家路等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年版。
Part5
年拟录取名单分析
美术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最高分;最低分
环境艺术设计:最高分;最低分
Part6
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制:
学术学位硕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允许修业年限2—6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4-6年。具体以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准。
学费: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00元/人/年,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研究生收费标准为.00元/人/年。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研究生收费标准为.00元/人/年。
奖助学金:
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表现优异、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孙长林专项奖学金。
此外,我校每年为研究生提供一定数量的三助岗位,研究生可申请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按国家政策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非全日制研究生有关奖助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